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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仲裁”打造“阳光仲裁”新模式
2022-07-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落实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发布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对“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尹蔚民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和使用仲裁办案系统、建立网上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在线送达、在线办案等有效机制,对仲裁受理、开庭审理、裁决执行智能化管理,实行仲裁办案全过程监督,打造“阳光仲裁”。


随着仲裁案件数量日益增多,仲裁部门工作压力大增,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仲裁效率,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网上仲裁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随时随地仲裁维权,实现线上办案全覆盖,满足互联网时代劳动者维权的多元化需求



当前仲裁现状


线下办理效率低


目前仲裁受理渠道和服务手段仍为传统窗口方式,办事群众只能前往仲裁服务大厅现场立案申请、到仲裁机构现场开庭。仲裁案件管理系统仅实现了对线下案件的基础信息登记、统计,未实现全流程管理,无法满足当前劳动争议仲裁日益增长的需求。


数据分离联动难


目前仲裁案件管理系统为独立的业务系统,与“人社部互联网+调解”平台、市指尖综合服务系统、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未实现数据共享,与工商、公安、法院等单位未形成业务协同联动。亟需形成市级部门协同、环节全覆盖的联动局面。



互联网仲裁全流程服务平台



互联网仲裁全流程服务平台为随时随地仲裁提供无限可能。汉王影研建立了功能齐全、监督有力的互联网仲裁全流程服务平台,开拓了“互联网+仲裁”新模式,实现了线上办案全覆盖,网上仲裁服务普遍开展,满足互联网时代劳动者维权的多元化需求,解决了办事群众仲裁申请难,数据信息分离、业务协同难等难题。



构建多方参与的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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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打通当事人、仲裁机构多方的“一体化”劳动争议解决平台。当事人、代理人等可以通过平台实现身份认证、立案、接收送达、材料递交、证据交换等。仲裁机构、仲裁员等可以实现立案审查、查看材料、预定开庭、组织举证质证、庭审笔录制作、裁决文书制作、文书送达。


支持仲裁全业务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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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仲裁服务是仲裁机构的重要任务。将当事人的仲裁、送达等全流程由“线下”搬到“线上”,实现“一站式”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服务,减少诉累,提高效率。




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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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裁审有效衔接,裁员可以查看所办劳动议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裁判数据,有助于业务学习及裁审尺度的统一。法院系统可以从仲裁对接案件基本信息,为诉讼阶段所需的各类信息建立基础,让当事人和法官无需重复录入案件的信息,减少机械性劳动。


应用价值



  • 开展互联网+仲裁申请、自助立案申请等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更为便捷畅通的渠道,最大可能将争议引入法治化渠道进行解决;


  • 向当事人提供线上证据交换、线上开庭、线上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腿、当事人少跑路;突破仲裁服务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更高效的解决争议;


  • 调整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的功能及规则,仲裁员通过系统可以更高效地办理案件;与公安部系统、经信局法人库等系统的对接,准确地获取当事人信息,减少立案接待人员的录入工作量,提高仲裁接待效率;


  • 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及实时监测,可以更直观更形象地展示全市案件受理处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逐年增加,通过建立“互联网+仲裁”服务体系,可便捷、快速、大量化解劳动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减少劳动仲裁委“案多人少”的矛盾问题,深化仲裁与诉讼、调解的关系,一方面提升了仲裁资源的深入服务,另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劳动仲裁委的工作压力和经费投入。


通过汉王影研互联网仲裁全流程服务平台可以把仲裁委的资源在更广阔的范围进行共享,使仲裁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确保仲裁能够更好的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提高仲裁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劳动仲裁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切实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保障作用。